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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预告 | 永田拓治:汉晋时期流行的人物传与历史叙述


视觉中国系列讲座



汉晋时期流行的人物传与历史叙述



主讲人:永田拓治

(阪南大学国际交流系)


主持人:王霖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


第一讲:从“人物传”看汉晋时代

时间:6月11日(周二)晚 6:30


第二讲:汉晋时期人物传的流行与

“校书修史”体制的确立

时间:6月13日(周四)晚 6:30



主办

视觉中国协同创新中心


地点

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南苑美术馆报告厅

(南山校区拉姆咖啡旁)



讲者简介

永田拓治,1978年生,2010年获大阪市立大学大学院博士(文学)。现任阪南大学国际交流系准教授、副学部长。近期主要研究方向为汉晋史。发表《上計制度与「耆旧伝」「先賢伝」的編纂》(《武漢大学学報人文科学版》65(4),2012年),《汉晋时期流行的别传-正与别-》(《中国学术》38,2017年)等论文,学术书评20余篇。

讲座简介
汉晋以来,对人的风神仪态、面目气韵进行关注和判断的传统,为中国人物绘画、雕塑等"以人为本"的艺术提供了根本的依据和思考方式。我们回溯这个传统,正是要重新提示人在自我创造中凸显的清光,以引起艺术创作的反思和启发。
第一讲从“人物传”看汉晋时代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关于个人的记录长期留存。这在世界历史上可以说也是相当特别的现象。特别是自《史记》以来,虽然多少有一些变化,但是在以某种统一形式书写个人记录这一点上,确实是极富中国特色的。那么在考察从古代到现代的中国时,对个人记录加以探讨应该是一种有效的手段。这种个人记录一般被称之为“传”。

 

在这些长期连续编写的“传”中,本次讲座将选取主要流行于汉晋时期的“传”作为考察对象。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这一时期开始编纂的“传”,并非被编入王朝史之中的“列传”,而是被称为“耆旧传”、“先贤传”、“家传”、“别传”等与王朝史无关的个人记录(以下称为“人物传”)。可以推测这一现象与当时的社会风潮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通过检讨相关的人物传,将有助于解明这一时期的历史特质。


第二讲
汉晋时期人物传的流行与”校书修史“体制的确立


在前近代中国,将书分为经(儒教的经典等)、史(历史书等)、子(思想书、技术书等)、集(文学书、全集等)四类的四部分类法被广泛熟知。正如戸川芳郎氏(《四部分類と史籍》,《東方学》84,1992年)指出,“在书籍的分类上,史部从经部独立,是以从‘六略’向‘四部’的变化为背景,反映了汉魏时期文化巨大的历史性变化。”图书分类为四部,将所谓“史”书作为图书分类的一种类别来认知的分水岭就在魏晋时期。

 

但是,到底当时存在把某种书作为历史书来分类的绝对性标准吗?

 

乔治·佩雷克(Georges Perec)(《考える/分類する》,法政大学出版,2000年,第119页)说:“我是在分类之前思考呢,还是在思考之前分类呢?是思考如何分类呢,还是在要进行分类时,有着怎样的思考?”

延伸阅读

从”人物传“看汉晋时代


文/永田拓治


关于“人物传”的流行,前辈学者已经有所关注。宫川尚志氏指出,“六朝史学是贵族史学”,“史学的存立掌握在贵族手中,贵族的关心之处在史书中多有反映。也就是说,为了宣传、夸示家门的名誉和高贵,谱学、家传之类作品多有写作。又传记、故事集(如《世说新语》)之类也有编述,记述作为家门血统组成部分的个人的品行”,认为负责史书编纂的是贵族,传记的编纂有修饰家门血统的作用。另外特别指出,“对于拥有显贵地位的个人及其所属家门极其关心。(中略)这表现在以耆旧传或某某别传的形式书写的作品。在这一场合的关心毋宁说在于个人所属家族,故制作家传和谱系之类不用说是与当时崇尚门阀的风潮相伴随的产物”,即“先贤传”、“耆旧传”、“家传”、“别传”这些人物传的编纂与其说是重视个人事迹,不如说重视的是个人背后的家门。


就人物传研究整体而言,共通的倾向是将其渊源上溯至东汉末以乡里社会为中心流行的人物品评,并认为在重视门阀的魏晋时期的社会中,人物传的编纂目的在于提高其编者以及相关人士的社会地位。东汉后期以乡里社会为中心进行的人物品评(乡评),确实拥有政治性和社会性的规制力,对当时的社会有很大影响,也就是可以左右政治性和社会性地位的高下。前辈学者的这些意见值得重视。


关于人物品评与人物传的关系,渡邉義浩氏认为:“九品中正制度实施后,人物传就变成了与作为制度根本的人物品评相关的作品,由此拥有了很大的政治影响力。”人物品评确实是以在世人士为对象而施行的,那么认为这些意见在任官之际受到重视,具有较大的政治影响力,就是很自然的结论。然而,对于人物传而言,虽然也是以人物品评为基础而创作的,但其记述发生在被评价者没后。那么这种人物传所能够发挥的提升社会地位的作用,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又究竟是对哪些人有利呢?这些都还颇有疑问。即使人物传是以人物品评为基础而编纂的,但同一素材的作品,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社会性目的。


此前的研究中,对于记录故人事迹的人物传在当时社会中如何发挥功能并实现社会性作用这一问题,实际上并未有明确认识,不明之处甚多。另外,所有的人物传都已经散佚,没有全本流传下来。和这样的史料性限制有关,在人物传的研究方法上,比较常采用的是在重视门阀的社会背景中考察人物传的编纂状况,而非基于各人物传的佚文推进研究。为揭示人物传的作用,有必要明确区分人物品评与人物传,在此基础上对人物传的编纂在当时社会中所承担的功能进行再检讨。进而也希望探讨在具有连续编写个人之传传统的中国史上,这一时期流行的人物传究竟应该如何定位。


关于门阀贵族的成立——与世袭性相关


关于人物传流行的原因,学者多认为在此。那么,这一社会究竟是怎样的时代呢?被认为承担了这一社会核心功能的“贵族”,又是怎样的存在呢?


中村圭爾氏指出:“贵族一词,一般理解上指的是特定的个人乃至于家族,在出生时即已经拥有高贵的门第和身份,以此为基础,排他性的世袭占有政治性及社会性身份特权和优越地位。作为历史性实体,被称之为贵族的,包括殷周时代氏族制社会中居于政治性、军事性支配地位的王族与功臣阶层,征服王朝中构成政权的支配民族出身者及部分被支配民族出身的高级官僚阶层。不过,更多时候还是一种特定指称,对应的是具备了魏晋南北朝隋唐时代相关性格后出现的群体,在政治、社会、文化诸侧面都有显著活动,在史料中被记录为士、氏族、世族、衣冠等。”(中村圭爾《テーマ15 豪族と貴族》,收入岡本隆司编《中国経済史》,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13年,第118页。)


关于门阀贵族,已经有深厚的先行研究,观点也十分多样。要进行全面整理的话在本文的篇幅内是很困难的。因此本文首先聚焦于门阀贵族成立以及成立初期的状况,尤其是关于门阀贵族成立的契机也就是贵族所产生的前提“世袭”,整理先行研究,由此明确本文讨论的方向性。


关于门阀贵族,内藤湖南曾指出,“这一时代中国的贵族,在制度上并非由天子赐予领土和人民,其门第自然产生于作为地方名望家而持久存在的关系中,所谓郡望的本体即在于此。这些贵族门第皆重系谱,因此当时系谱学相当兴盛”,认为门第作为地方名望家持久存在是门阀贵族产生的重要原因。


不过,同样也是内藤氏曾说过,“这一时代中国的贵族,在制度上并非由天子赐予领土和人民,其门第自然产生于作为地方名望家而持久存在的关系中,当然这也基于原来几代都有官吏出现”,认为门第作为地方名望家持久存在的契机在于连续几代的官吏辈出。


以上内藤湖南意见中所见的某种矛盾,如谷川道雄氏所敏锐指出的:“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当时的支配者阶层的性质。是因国家权力的存在才得以成立这一意义上的官僚性的呢?还是并不以国家权力的存在为前提,自身就是支配者,只是其存在形态上带有官僚式性格的呢?”内藤氏的意见可以说包含了深刻的讨论,即门阀贵族成立的契机究竟在于王朝所赋予的官位官职,还是其出身地所在的乡里社会。


关于以上两种见解,如中村圭爾氏所指出的那样,“一般来说,贵族的母体是前代地域社会中具有经济性、政治性基础、被习惯性称为地方豪族的群体,经历逐步发展,因某些契机,逐渐拥有了甚至凌驾于最高权力者皇帝的权力与权威”,“关于贵族能够如此成立的契机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有人认为是缘于皇帝所赋予的特权,有人则认为在于皇帝权力以外的某种东西,如作为贵族原初性存在场域的他们的出身地域。学界尚无统一见解”。也就是现在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但是,在九品中正制的研究上,相反的两种见解均受到瞩目。关于这一制度本身,宫崎市定氏在其大著《九品官人法研究》中指出:“如果说任子的精神在于父亲所获得的地位,可以某种形式传给儿子,那么九品官人法恐怕从成立之初开始就是根据这种任子的精神来运作的。换言之,九品官人法中仍然保存了汉代的任子制度。但汉制是以二千石以上为分界线,而九品官人法则如前述,将二千石以上细分为五品,主要以第三品以上官员之子为对象,而将第四品、第五品官员之子排除于任子范围之外。若任子反复发生,也就与贵族制度全无差异了。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说九品官人法从一开始就内含了贵族化的危险。”并认为:“魏代的九品官人法,尽管最初的立法旨趣是官僚性精神,即根据个人才德给予乡品,再根据乡品选拔官吏,但在实施的层面从一开始就有贵族性色彩。也就是说,高官的子弟不问才德如何,都可以获得乡品高品,并由此进入高官行列。”宫崎认为在九品官人法的精神中内含了汉代任子的精神,因此九品官人法的运作是贵族性的。 


关于九品中正制,谷川道雄氏认为其成立的契机在于乡里社会。谷川氏指出:“官品为乡品所决定这一事实,即使从中可以看到贵族的身份、地位一定程度上为王朝权力所赋予,但根本上应该认为是由其在乡党社会中的地位、权威所决定的,王朝不过是承认机关,即使这种承认具有很大作用。简单的说,贵族之所以能成为贵族,其本源不在于王朝内部,而应在其外侧。而所谓九品官人法,恰恰可以视为一种承认手续。”


堀敏一氏将谷川氏的以上见解进一步加以明确化。堀氏指出,“因乡里制的崩溃,上层豪族逐渐掌握了乡论,乡论决定了乡品,官品的决定又是以乡品为基础的。这就是九品中正制度”,“乡里豪族的地位才是根本性的,决定了与此相应的政治地位。所谓贵族政治是作为其结果而成立的,因此对贵族来说虽然官位无疑非常重要,但其势力的根源还是在于乡里的地位”。


相对于这种将门阀贵族成立的契机归结于乡里一方的见解,矢野主税氏更为明确的发展了宫崎市定氏所谓任子式运作的意见,认为门阀贵族成立的契机在于王朝的官职,门阀贵族应视为寄生官僚。矢野氏注意到东汉时期选举因任子而变得形式化,高级官僚层逐渐固化,认为这是“第一次门阀社会的成立”。并提出第一次门阀社会虽然因为东汉末的混乱而崩溃,但因为东汉时期第一次门阀社会的存在,本来应以个人才德登用人材的九品中正制急剧贵族化,魏、晋门阀社会遂得以成立,他称之为“第二次门阀社会”。


上文提到九品中正制的存在对世袭性是有保证的。不过川合安氏指出:“在六朝贵族的场合,对以父亲官位为代表的家族传统的评价、本人的才学等若干要素结合起来,对特定的家族发挥了有利作用,结果出现了持续数代高官辈出的家系。对这些家族的评价也进一步提高,而这些评价在属于这些家系者任官之际,又变成了一种有利条件。但即使如此,因为这并非是任官的唯一条件,所以无法保障官职的世系独占。如父亲在进入官界之前就英年早逝,或者反过来父亲趁政变等机会获得了破格进入官界的机会等,可以看到由于各种具体事件,对家族的评价(家格)常有频繁升降。”关于九品中正制度与贵族制成立的关系,川合氏认为“九品官人法本身作为制度,并非能够保证地方名族阶层可以获得高位高官,由此产生世袭贵族”,而是“在曹魏王朝的中央官界,九品官制以任子式方式运作,结果形成了具有贵族制特质的官制,即中央官界的高官子弟可获得高级乡品,以有利的官职起家”。川合氏的结论是:“(曹魏西晋的贵族)充分利用了凭借家族当时的权势(官界地位)可以使子弟获得有利起家官的制度,结果形成了‘事实上的贵族’。”


另外,川合安氏还指出了魏晋时期贵族身份的流动性,即他们还不是凭借家格即可世袭官职这种意义上的贵族。认为“说到底是充分利用了凭借家族当时的权势(官界地位)可以使子弟获得有利起家官的制度,结果形成了‘事实上的贵族’。”


这里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何九品中正制可以被任子式的运作呢?在九品中正制中,为了得到较高的乡品,就必须得到较高的乡论(人物评价)。若是如此,可以理解为父亲得到较高乡论,并从中正那里得到较高乡品,从而得到较高官位之后,儿子就以父亲的较高官位为保证,可以得到较高的乡论和乡品。这与宫崎市定氏所说的九品中正制度内含了任子性精神的理解是相关的。不过,中村圭爾氏的如下意见极为重要:“被作为问题的只是世袭性的‘程度’,但使这种世袭性成为可能并加以保证的东西是什么呢?换言之,对世袭性本质的讨论并未成为问题。”为何如果父亲的官职较高,任子式运作就会成为可能呢?对这一本质性问题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本文节选自永田拓治教授“从‘人物传’看汉晋时代”一文,经作者本人授权发表。)



视觉中国协同创新中心(CIVS)


中国美术学院视觉中国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于2014年,以“核心价值的视觉表达、中国文化的视觉创新、优秀传统的视觉活化、国家形象的视觉传播”为使命,以跨文化、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创新为手段,聚焦“视觉国学”、“视觉当代”、“视觉乡土”三大领域,汇聚全球范围内的顶尖人才,努力构建以“视觉国学”为核心的视觉艺术“东方学”系统,致力于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社会化,将中国文化的活性基因培植到研创、教学与社会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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